2012年11月22日 星期四

寧為傳教士,不為外交官


        十九世紀的初中期,英美兩國剛和中國建立外交關係時,比較熟悉中國語文和深入中國社會的基督教傳教士,往往是英美外交官人選最方便的來源。同時,由於外交官的薪水高於傳教士兩三倍以上,傳教士轉任外交官是無可厚非的事。但是,卻也有人婉謝高薪厚祿的世俗外交官職位,寧可一本初衷地堅守拯救中國人靈魂的志業,只不過這種人畢竟難得,在已知的七名當時曾被徵詢轉任外交官的傳教士中,不為所動的僅有一人而已,他就是倫敦傳教會的麥都思(Walter H. Medhurst, 1796-1857)

        千萬別誤會麥都思是對外交毫無興趣或缺乏本事的人,在十九世紀初中期的來華傳教士中,他可是難得一見的外交長才。

        1817年,年僅二十一歲的麥都思從英國抵達馬來半島的馬六甲傳教,1819年初奉派前往檳榔嶼巡迴講道,短短一個多月就大受當地英人總督班納曼(James Bannerman)及所有高級官員的歡迎,還寫信到馬六甲要求讓麥都思留在檳榔嶼,當時負責馬六甲佈道站的米憐(William Milne)趕緊回信,婉轉表示麥都思的印刷專長在馬六甲無可取代,將另派兩人前往檳榔嶼「換回」麥都思。

        麥都思在1823年初轉往荷蘭殖民地巴達維亞(雅加達)向華人傳教。當時英國與荷蘭由於政治和商業利益的糾葛,兩國在東南亞的關係非常敏感,荷蘭殖民當局對英國人頗為疑忌,即使傳教士也不例外,比麥都思早到當地的英國傳教士,甚至是加入倫敦傳教會的荷蘭籍傳教士,在各方面都受到相當大的限制和不便。

        麥都思卻不然,他以幹練而細膩的手腕結交歷任荷蘭總督,周旋在殖民地官員和教士之間,成果非常豐碩,例如殖民地政府實施嚴厲的出版檢查制度,對荷蘭人也一樣,而麥都思以英國人卻能獲得許可設立印刷所,且在二十年間從未受到檢查為難,他個人又得到總督授與永久居留身份,這些是以往的英國人沒有的特殊待遇,有位總督捐贈五百荷幣協助他蓋教堂,另由政府免費供應價值五百荷幣的建材,總督的關愛也帶動當地荷蘭人的踴躍樂捐,麥都思則將自己的新書題獻給總督做為回報。

        麥都思和荷蘭教會間的關係說是水乳交融並不為過,卻是得來不易。他先主動到二、三十英里外一個欠缺牧師的當地教會講道,一開始遭到荷蘭人擋駕,後來荷蘭教會卻前倨後恭地主動請他盡可能常去,還請政府讓他免費搭乘郵遞馬車,以免騎馬顛簸及日曬與淋之苦。此後荷蘭教會出借石印機給他長期使用,也向他訂購印刷品,荷蘭教士和他一起編馬來文的教科書與翻譯聖經,他的佈道站教堂落成時,荷蘭教士全體到場祝賀致詞,此後也借用他的新教堂做禮拜;他在1834年送兒子回英國讀書,因為巴達維亞和倫敦間沒有直達的船隻,他的兒子先到荷蘭候船轉英國期間,就由荷蘭教士代為照料。

        讀了現存的麥都思詳細記載上述種種的信件後,任誰都會讚嘆他真是個天生的外交長才!

        鴉片戰爭後,麥都思收拾一切北上中國,於18437月先到香港短暫停留。當時英國對華全權特使璞鼎查(Henry Pottinger)正在尋覓適合擔任通商五口的領事人選,很希望麥都思轉任五口之一的領事,璞鼎查派遣親信馬禮遜的兒子馬儒翰(John R. Morrison)當說客,敦促麥都思擱下救人靈魂的工作,轉為謀取英國利益的外交官。馬儒翰曾與麥都思於1835年在廣州、澳門一起修訂馬禮遜的中文聖經,為期將近半年。不料麥都思認為自己身為對華傳教士,在東南亞苦等中國開門已長達四分之一世紀之久,好不容易才迎來在中國本土宣講福音的時刻,因此不肯放棄使中國歸主的初衷。

        令人意外的是麥都思的個人外交生涯並未因為他謝絕轉任領事而告終。1843年底他抵達才開埠的上海建立佈道站,他的兒子麥華陀(Walter H. Medhurst, Jr.)則是英國駐上海領事的翻譯官,卻因病不得不前往香港療養,由麥都思父代子職承擔中英官員之間的所有口譯和筆譯工作。

        因為開埠伊始,中英雙方交涉談判頗為繁雜,佈道站也才開張而已,百事待舉,一般人遇到這種身兼二職的負擔可能引以為苦,麥都思卻不同於尋常,他在18445月初寫信告訴倫敦傳教會的秘書,表示自己客串外交翻譯有兩個重要的收穫,第一是自己因此才有機會結識中國高級官員,並在必要時「順便」向這些官員提出佈道站和自己的要求;第二是他的翻譯工作讓英國官員體認到傳教士的「用處」,不敢輕易冷淡了傳教士。也就是說,不但上海的中英雙方官員都得依賴與重視麥都思,他的傳教事業也能因此而獲益,真是利人又利己,想來他應當會對自己婉謝領事一職感到得意極了!

2012年11月12日 星期一

紅樓夢的第一位英文譯者 ― 馬禮遜


    熟悉基督教史、紅樓夢翻譯史或中西文學交流史的人,看了本文的標題恐怕不免愕然。世人知道的馬禮遜(Robert Morrison)是第一位來華的基督教傳教士,翻譯了中文聖經,也編印了第一部中英文字典,他甚麼時候也翻譯了紅樓夢?而且向來公認的紅樓夢第一位英文譯者,不就1830年發表作品的德庇時(John F. Davis)嗎?

    沒錯,馬禮遜在1813年已翻譯了一部份的紅樓夢,比他的中文學生德庇時早了十七年。在倫敦大學東方及非洲研究院(SOAS)圖書館的檔案庫中,堆放著幾百個馬禮遜所屬的倫敦傳教會檔案紙盒,在中國部分的一個卷宗裡,就收藏著馬禮遜的紅樓夢譯稿和其他作品。歷來翻閱馬禮遜檔案的人不知凡幾,但大家重視的是他的聖經與傳教作品的翻譯,似乎無人關注這些已經沈睡了整整兩百年的紅樓夢譯稿。

    馬禮遜到中國當然是為了翻譯聖經而非紅樓夢,但是他為了譯經而進行周全的準備,為求全面性地掌握中國語文的特性,並深切瞭解中國人的思想與中國的社會,他在學習語言的過程中,在中文教師的指點協助下廣泛地閱讀,並就不同類型的文本從事翻譯,紅樓夢譯稿正是因此產生的作品之一,其他還有三字經、大學、佛道兩教文獻、皇帝聖旨、勸世文、詩詞格言,以及尺牘範文等等。

        18111,也就是馬禮遜來華將近三年半後,他將聖經以外的各類譯稿寄回英國,181139倫敦傳教會的理事會議通過決議印刷出版,三個月後包含七篇譯作的Horæ Sinicæ (中國通俗文獻譯本)問世,這是馬禮遜第一種英文出版品,當時他還沒翻譯紅樓夢

        18141月中,馬禮遜又將前一年內自己的各類英譯稿寄給倫敦會秘書崔(S. W. Tracy),並表示有意出版,共十二篇,紅樓夢譯稿為第十一篇,另外包含文昌帝君勸諭十條、另兩部小說的節譯、勸止溺嬰惡習文、婦科疾病論、太上感應篇等。馬禮遜在信中說自己實在沒有時間謄抄一遍,也沒能修訂或更正錯誤,因此他手寫的這些初譯稿有些凌亂,塗抹刪改處也不少。

    其中的紅樓夢譯稿有十四頁,加封面共十五頁。封面標題為「節自紅樓夢」,並有馬禮遜題記,表示他翻譯的這部份內容是當時中國社會一幅真實而可悲的畫面,欠缺防止社會壓迫的機制,甚麼事都可以金錢購得,只要有能力也願意付錢,任何犯罪都能為所欲為,可見馬禮遜不是只從文學欣賞的角度理解這部小說。譯稿的內容是第四回賈雨村上任金陵應天府後,徇私枉法審理薛璠打死馮淵的故事,譯文前的標題為「節自名為紅樓夢的一部小說」,與封面所題略有不同。

    閱讀馬禮遜的紅樓夢譯文,相當流暢通順而易於理解,比他的中文聖經好得太多了,這應當是紅樓夢譯文是他的母語所致,至於他翻譯的技巧和方式如何等等,還有待進一步依據他翻譯的中文底本來研究。

    馬禮遜是根據甚麼版本的紅樓夢翻譯的呢?他自從來華後,非常注意蒐藏中文圖書,在他的日誌和書信中經常有買書的紀錄,1823年他回英國休假時將中文藏書一併運回,還親手編製了目錄。這些書幾度輾轉易手後,現在也由倫敦大學東方及非洲研究院圖書館收藏,多達一千零一部、約一萬冊線裝書,經史子集都有。其中紅樓夢120回本兩部,後、續、復夢各一部,那兩部紅樓夢各是18111818年的東觀閣刻本,從出版年代而言,1811年這部應當就是他據以翻譯的底本了。

    馬禮遜1814初將紅樓夢等譯稿寄回英國後,就如石沈大海沒了下文,查遍倫敦會的理事會議紀錄也看不到處理的蛛絲馬跡。奇怪的是理事會在兩年前主動為他出版中國通俗文獻譯本,何以這次他表示有意出版,理事會卻毫無動靜,也不曾將稿退還,而他也沒有索回。

    不論未出版的原因究竟如何,這一耽擱的結果是馬禮遜錯失了紅樓夢第一位英文譯者之名。他既然志在救人靈魂傳教,而非文學翻譯傳世,又已享有最早傳播基督教來華和創編中英文字典等重要的歷史地位,他也許不會太介意在紅樓夢英譯上的失落。但是,他兩百年前的手稿如今俱在,年代也確切可考,則追本溯源,紅樓夢英譯的開端應該從1830年往前推到1813年才是!

2012年11月6日 星期二

字典流浪記


        英美出版業有個用詞「孤兒」(orphan),指出版社一名編輯離職後,留下的還在出版作業過程中的書,有如失去父母呵護而前途莫卜的孤兒,雖然總會有人接手照料,但難免有銜接上的種種問題,甚至因而出現嚴重的差錯。所幸這類孤兒通常出現在一家出版社之內,難得一見在不同出版社間飄零流浪的情形。

        但是,將近兩百年前卻有一部閩南方言字典(A Dictionary of the Hok-Këèn Dialect of the Chinese Language),編者麥都思(Walter H. Medhurst)的手稿竟然從1823年起的十四年間,在巴達維亞、馬六甲、新加坡和澳門等地輾轉流離,幾度在大海汪洋中往返跋涉,歷盡波濤風霜之後,才終於在1837年印成問世,結束漫長曲折的流浪記。

        麥都思於1817年抵達倫敦傳教會在馬來半島馬六甲的佈道站擔任印工,並學習官話與閩南話。麥都思很有語言天份,到馬六甲一年半後,就能撰寫中文講道詞,並寄請在華的前輩馬禮遜指教,馬禮遜在1819124寫給倫敦會秘書柏德(George Burder)的信中,稱讚麥都思的作品「文情並茂」(of which I judge very favorably, both as to style & sentiment)

        麥都思晉任傳教士後於1822年抵達巴達維亞(雅加達)傳教,第二年他完成已進行數年的福建方言字典編輯工作,馬禮遜知道後表示應由馬六甲佈道站印刷所印行,麥都思也將書稿寄到馬六甲。由於篇幅多達數百頁,成本浩大,馬六甲的傳教士要求先獲得倫敦會的理事會同意再印,於是麥都思在18235月底寫信給理事會,為了免除理事會顧慮耗費太大,他還用心良苦地表示,願將字典無償獻給倫敦會,便利未來的傳教士參考利用。

        麥都思寫上述的信時,並不知道事情已經有了變化。原來,馬禮遜經建立新加坡英國殖民地的來佛士(Thomas S. Raffles)邀請,合作籌辦一所新加坡學院(Singapore Institution),並附設印刷所。在1823415的學院董事會議中,擔任副董事長的馬禮遜提議印刷麥都思的字典300部,這項提議不但獲得通過,還增加印量到500部,其中的150部送給編者。於是麥都思的書稿便轉到了新加坡,他也在同年的8月下旬通知倫敦會這項好消息,並說倫敦會不用為此花費一文錢了。不料,新加坡當局人事更迭,新任駐紮官(Resident)對學院不感興趣而延宕下來,麥都思的書稿也被束諸高閣,無人聞問。

        光陰荏苒到1830年,馬禮遜對新加坡學院已經絕望,於是第三度為麥都思的字典介紹印刷出版社,也就是馬禮遜自己任職翻譯的英國東印度公司廣州商館的澳門印刷所,這家印刷所本是專為馬禮遜的中英文字典而設,1829年也才又出版他的另一部廣東省土話字彙(Vocabulary of the Canton Dialect),因此馬禮遜建議印刷麥都思的字典,很快就獲得商館大班同意,但大班要求馬禮遜父子得負責照料印刷和校對的工作。

        麥都思接到消息後,從新加坡索回已經擱置了七年的書稿,又費了好大的功夫修訂,新增數千條釋文,也添加了一些摘錄自中國經典的例句,整部書稿擴充到四開本達一千頁之多,他從1830年夏季開始在傳教之餘全力修訂,忙到1831年春季才告完成,將書稿從巴達維亞寄往澳門。馬禮遜也在18315月底從澳門報導,麥都思的字典已經開工排印了。

        由於篇幅很大,而負責照料與校對的馬禮遜父子各自另有工作,因此字典排印的進度很慢,開印三年只完成了300頁左右,大約全書的三分之一而已。不幸的事卻再度降臨,東印度公司從18344月起喪失了英國對華貿易的獨佔權,此後面臨眾多的競爭者,公司必須精簡人事和經費支出,廣州商館在1834823決定停止印刷麥都思的字典,而馬禮遜已先在同月1日逝世,這部字典又成為無助的孤兒。

        18356月,麥都思獲得倫敦會同意第一次來到中國,探查馬禮遜死後中國的傳教形勢,也和其他在華傳教士一起修訂馬禮遜翻譯的中文聖經,到18361月離華返回巴達維亞。在華將近七個月間,他當然也要設法挽救自己心血結晶的福建方言字典,令人意外的是為他收拾殘局的主要不是英國人,卻是美國的基督徒商人與傳教士。

    挺身而出的是廣州同孚洋行(Olyphant & Co.)的行東歐立芬(David W. C. Olyphant),以及美部會廣州佈道站的印工衛三畏(Samuel W. Williams),前者免費提供提供澳門的一棟房屋,後者則擱下廣州佈道站的工作,在183512月底前往澳門專心印刷字典,印刷機借自馬禮遜的兒子馬儒翰(John R. Morrison),並向東印度公司借來先前使用的中文活字,以免全書前後字體不一顯得怪異,至於印刷費用則由同孚洋行墊1,800元,美部會佈道站墊425元,等到字典印成後出售歸墊

        衛三畏帶領華人、葡萄牙人和日本人在內的幾名工匠,費了整整一年半時間,終於在18376月初全部大功告成,連東印度公司前印合計920餘頁,封面用的是1832年先印的一頁,所以印刷者仍是其實只印三分之一的東印度公司澳門印刷所及其葡籍印工,次頁則是麥都思更早寫於18317月底感謝東印度公司及其廣州商館的獻詞,看了封面和獻詞這兩頁的內容,再想起這部字典長達十四年流浪的身世,不免令人感慨萬千。

        要完整拼湊出這部字典的曲折故事還真不太容易,總算幸運的是編者和幾次印刷出版者的史料,包括麥都思和馬禮遜所屬的倫敦傳教會、新加坡學院、東印度公司澳門印刷所,以及衛三畏所屬美部會的檔案文獻等等,都還大致留存下來,這部字典印刷出版過程的辛苦坎坷,才不致於淹沒在歷史的洪流當中,令人不禁三嘆:還好有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