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22日 星期四

寧為傳教士,不為外交官


        十九世紀的初中期,英美兩國剛和中國建立外交關係時,比較熟悉中國語文和深入中國社會的基督教傳教士,往往是英美外交官人選最方便的來源。同時,由於外交官的薪水高於傳教士兩三倍以上,傳教士轉任外交官是無可厚非的事。但是,卻也有人婉謝高薪厚祿的世俗外交官職位,寧可一本初衷地堅守拯救中國人靈魂的志業,只不過這種人畢竟難得,在已知的七名當時曾被徵詢轉任外交官的傳教士中,不為所動的僅有一人而已,他就是倫敦傳教會的麥都思(Walter H. Medhurst, 1796-1857)

        千萬別誤會麥都思是對外交毫無興趣或缺乏本事的人,在十九世紀初中期的來華傳教士中,他可是難得一見的外交長才。

        1817年,年僅二十一歲的麥都思從英國抵達馬來半島的馬六甲傳教,1819年初奉派前往檳榔嶼巡迴講道,短短一個多月就大受當地英人總督班納曼(James Bannerman)及所有高級官員的歡迎,還寫信到馬六甲要求讓麥都思留在檳榔嶼,當時負責馬六甲佈道站的米憐(William Milne)趕緊回信,婉轉表示麥都思的印刷專長在馬六甲無可取代,將另派兩人前往檳榔嶼「換回」麥都思。

        麥都思在1823年初轉往荷蘭殖民地巴達維亞(雅加達)向華人傳教。當時英國與荷蘭由於政治和商業利益的糾葛,兩國在東南亞的關係非常敏感,荷蘭殖民當局對英國人頗為疑忌,即使傳教士也不例外,比麥都思早到當地的英國傳教士,甚至是加入倫敦傳教會的荷蘭籍傳教士,在各方面都受到相當大的限制和不便。

        麥都思卻不然,他以幹練而細膩的手腕結交歷任荷蘭總督,周旋在殖民地官員和教士之間,成果非常豐碩,例如殖民地政府實施嚴厲的出版檢查制度,對荷蘭人也一樣,而麥都思以英國人卻能獲得許可設立印刷所,且在二十年間從未受到檢查為難,他個人又得到總督授與永久居留身份,這些是以往的英國人沒有的特殊待遇,有位總督捐贈五百荷幣協助他蓋教堂,另由政府免費供應價值五百荷幣的建材,總督的關愛也帶動當地荷蘭人的踴躍樂捐,麥都思則將自己的新書題獻給總督做為回報。

        麥都思和荷蘭教會間的關係說是水乳交融並不為過,卻是得來不易。他先主動到二、三十英里外一個欠缺牧師的當地教會講道,一開始遭到荷蘭人擋駕,後來荷蘭教會卻前倨後恭地主動請他盡可能常去,還請政府讓他免費搭乘郵遞馬車,以免騎馬顛簸及日曬與淋之苦。此後荷蘭教會出借石印機給他長期使用,也向他訂購印刷品,荷蘭教士和他一起編馬來文的教科書與翻譯聖經,他的佈道站教堂落成時,荷蘭教士全體到場祝賀致詞,此後也借用他的新教堂做禮拜;他在1834年送兒子回英國讀書,因為巴達維亞和倫敦間沒有直達的船隻,他的兒子先到荷蘭候船轉英國期間,就由荷蘭教士代為照料。

        讀了現存的麥都思詳細記載上述種種的信件後,任誰都會讚嘆他真是個天生的外交長才!

        鴉片戰爭後,麥都思收拾一切北上中國,於18437月先到香港短暫停留。當時英國對華全權特使璞鼎查(Henry Pottinger)正在尋覓適合擔任通商五口的領事人選,很希望麥都思轉任五口之一的領事,璞鼎查派遣親信馬禮遜的兒子馬儒翰(John R. Morrison)當說客,敦促麥都思擱下救人靈魂的工作,轉為謀取英國利益的外交官。馬儒翰曾與麥都思於1835年在廣州、澳門一起修訂馬禮遜的中文聖經,為期將近半年。不料麥都思認為自己身為對華傳教士,在東南亞苦等中國開門已長達四分之一世紀之久,好不容易才迎來在中國本土宣講福音的時刻,因此不肯放棄使中國歸主的初衷。

        令人意外的是麥都思的個人外交生涯並未因為他謝絕轉任領事而告終。1843年底他抵達才開埠的上海建立佈道站,他的兒子麥華陀(Walter H. Medhurst, Jr.)則是英國駐上海領事的翻譯官,卻因病不得不前往香港療養,由麥都思父代子職承擔中英官員之間的所有口譯和筆譯工作。

        因為開埠伊始,中英雙方交涉談判頗為繁雜,佈道站也才開張而已,百事待舉,一般人遇到這種身兼二職的負擔可能引以為苦,麥都思卻不同於尋常,他在18445月初寫信告訴倫敦傳教會的秘書,表示自己客串外交翻譯有兩個重要的收穫,第一是自己因此才有機會結識中國高級官員,並在必要時「順便」向這些官員提出佈道站和自己的要求;第二是他的翻譯工作讓英國官員體認到傳教士的「用處」,不敢輕易冷淡了傳教士。也就是說,不但上海的中英雙方官員都得依賴與重視麥都思,他的傳教事業也能因此而獲益,真是利人又利己,想來他應當會對自己婉謝領事一職感到得意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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