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22日 星期六

兩百年前的一封信 ― 下篇


        話說馬禮遜遺孀編輯他的紀念集時,對他寫於18121222的信,或許因為篇幅太長的緣故,需要刪減或改動部分內容,但如何取捨呢?

        兩相對照手稿和紀念集的內容,可以發覺他的遺孀真是非常細心從事把關或檢查(censor)的工作。除了一些過於簡略而例行的只有講道題目而無內容的日記,以及她判斷英國讀者沒有興趣或難以理解,或是和傳教關係不大者,如中國沿海猖獗的海盜與遁入空門的中國婦女等,都理所當然地捨棄外,非常值得注意的是信中凡是可能引人(英國人)側目與爭議的敏感內容,都遭到刪除消失不見了,或者改以委婉的語句重現,以下是明顯而很有意思的四件事例。

        第一,馬禮遜婉拒擔任東印度公司廣州商館的牧師一職。

        按英國法令規定,商館必須設置一名做為國教的聖公會(Established Church)牧師,當時正好出缺,商館的大班愛芬斯頓(John F. Elphinstone)好意邀請擔任商館翻譯的馬禮遜出任,並明言是為了增加他的收入以改善生活,而且還體念他屬於異議教派的長老會,因此只要他按照聖公會禮拜儀式照本宣科即可,不需他違背長老會的教義講道。

        馬禮遜婉拒了大班的盛情,他在信中說自己不能只為了增加收入而接受這份工作;接著他批評都是聖公會教徒的商館職員,不但參加禮拜者寥寥可數,還總是瞧不起聖公會以外的教徒;馬禮遜更進一步說,在聖公會狹隘的(cramped)的禮拜形式下,自己只會講出偏狹的(illiberal)內容而非真理。

        以上這些批評如果收入馬禮遜紀念集公諸於世,毫無疑問會引起一片譁然。他是將基督教福音帶到中國的第一人,英國人不分宗派都相當尊重他,當時英國傳教界盛行各宗派大融合,馬禮遜所屬的倫敦傳教會最標榜的就是不分宗派,其會員和傳教士來自各宗派,而他自己也曾向聖公會的英王喬治四世致敬並獻禮,更重要的是聖公會從達官貴人以至廣州商館的職員,不少人都出錢出力協助他的傳教、譯印中文聖經和創辦英華書院等等事業,他們若讀到這些批評可真是情何以堪,馬禮遜遺孀自然非要刪除不可,改以簡單概括的一句話帶過了。

        第二,馬禮遜和在印度的浸信會傳教士間的互動。

        當時在印度雪蘭坡(Serampore)的英國浸信會傳教士馬煦曼(Joshua Marshman),也在學習中文並將聖經譯成中文。馬禮遜在1812年這封長信中提到,自己兩年來應馬煦曼要求代買中文書、紙張和代雇中文教師等,一共墊支了373元,但到當時為止只收到對方寄來價值174盧布(87)的布料。馬禮遜又說他和馬煦曼之間對學習中文的方式看法有些不合,但馬禮遜認為這並不重要,要緊的是他們的中文都學得能宣講福音了。

        這樣的內容其實沒有甚麼問題,但是接下來的四、五年間,馬禮遜和馬煦曼兩人之間的關係,卻從彼此競爭演成互相批評而大打筆仗的地步。馬煦曼不斷宣揚自己的中文印刷優於中國本土,馬禮遜則認為馬煦曼自我膨脹;馬禮遜又指控馬煦曼不但抄襲他的中文文法書,還搶先出版自己的同類書,馬煦曼則反駁此種指控根本是無中生有。在這種情形下,在兩人交惡前沒有問題的似乎也變得敏感了,於是這部分內容就被馬禮遜遺孀乾脆完全刪除而消失了。

        第三,關於天主教傳教士和信徒的記載。

        馬禮遜一向注意和報導在華天主教傳教士和信徒的情況,這封長信也是如此。在傳教士方面,他簡略報導一名法國傳教士在北京老死的消息,卻詳細報導了另一名法國傳教士Latundel (Claude-François Letondal)1810年在檳榔嶼建立總修院,教育華人修士的種種。在教徒方面,馬禮遜在日記中陸續載有一名天主教徒前來索取他印刷出版的書,以及澳門主教禁止教徒和他往來的事,還記載了一度教他官話的天主教徒雲官明(Abel Yun),不顧禁令繼續和他來往。

        馬禮遜遺孀處理天主教這項主題的方式很值得玩味。關於傳教士的內容是一概予以刪除,卻完全保留了關於教徒和他往來的報導內容。馬禮遜遺孀這麼做的原因,很可能是Letondal設立總修院一事,顯然是當時以馬禮遜為代表的基督教難以望其項背的,因此不提也罷;相對於此,馬禮遜在信中呼籲在馬六甲建立一個訓練教育和印刷出版等多功能傳教中心的呼籲,其遺孀可就一字不漏地照登,她還特地加上引語提醒讀者,這可能是馬禮遜第一次提到這件事,此後他也持續努力並終於建立馬六甲英華書院。至於天主教徒向馬禮遜索書,或不顧主教禁令仍和他往來等等,都是有利於基督教的事,更是基督教讀者樂於見到的內容,當然都要收入紀念集了。

        第四,參與馬禮遜家庭聚會的華人。

        馬禮遜來華後,總是在住處舉行家庭聚會,要求他雇用的中文教師、助手和僕人參加,也歡迎這些人帶親友前來。他在聚會中為他們講解聖經,帶領唱詩和禱告,有時也要他們複誦讀過的經義,馬禮遜摘錄的這1812年日記中,就經常可見這類活動的記載。在這封長信接近結束的第二十七大段,馬禮遜寫下參加這些聚會的十一位華人名單,也註明各人的身份,如中文教師、佣人或是誰的兄弟或親戚等等。

        這個聚會名單可說是中國基督教初期歷史的一份珍貴史料,但是馬禮遜遺孀並不這麼認為而予以刪除了,卻又令人有些啼笑皆非地在紀念集中加註原信「此處接著是十一人名單」(頁357),這對亟欲瞭解第一個中國基督教家庭聚會的人而言,真是吊足了胃口。也許馬禮遜遺孀是認為摘錄的日記中已經屢次出現這些人名了,沒有必要重複,但其實有四個人名並沒有出現在日記中,何況同樣重要的是還有馬禮遜加註的這十一人身份和彼此間的關係呢!或許只能說馬禮遜遺孀畢竟不是歷史家,而馬禮遜紀念集也是為英國而非中國讀者編印的書了。

        檔案如是說,已經整整兩百年歷史的這封長信,還真告訴了我們不少的歷史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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